一、統一發票弊多利少應該廢止:1.發票不但不能幫助稅收,且有礙稅收;2.現在政府規定每月營業額不到三萬餘元者,召開統一發票;3.投機份子利用此制度之缺點,虛設行號代開統一發票從中取利詐騙倒閉;二、十噸以下漁船免征稅問題;三、政府免課香蕉所得稅以免影響增產,蕉農種一公頃之香蕉,其利益祗有八千至一萬元之收入,尚需支付各項生產成本,連同本身勞力實際所得有限,輔導小組不但輔導有限,還要坐抽利益;高雄軍人之友社,警察局未經省府許可或財政廳批准,直接向屠商每頭收三元,蓋招待所等堂皇建築,這種稅外稅,應下令禁止。